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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老年组织活动管理试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04

新余学院老年组织活动管理试行办法

 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组织活动,是离退休人员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定离退休人员队伍、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为了保障全体离退休人员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参加各种老年组织活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积极自愿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种活动。

 2、就近为主的原则。每逢节假日的活动组织,立足校区或就近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适当进行新老校区的交流活动、市区的比赛(表演)活动。

 3、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比赛活动和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活动,一要进行安全论证,安全系数不大的活动不能批准;可以开展的活动,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二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对于部分身体条件较好,又有要求外出活动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应其要求,出面协助与旅行社洽谈,活动期间,旅行社负责其人身安全;对于高龄、有特定疾病不适应参加活动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不参加。要充分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健康状况:凡是行动不便、患有较严重心血管病症的人员,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参加外出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其参加外出活动,以防发生意外。在适当的时候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活动,或以其他形式作弥补。

 离退休人员外出参观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春秋季,离退休党支部外出活动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进行。

 4、分层负责的原则。

(1)老年体协负责抓好每月一次的片区活动;协助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开展节日庆祝大型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型趣味活动;协助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全校性的活动和市里比赛等活动。

(2)老科协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型的讲座或参观学习活动,学习或参观活动内容要紧跟学校发展和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鼓励老科协成员积极参与学校或市里、省里的建言献策和征文比赛。

(3)关工委工作逐步规范,每年至少组织2次关心下一代的知识讲座或关心下一代的具体活动,力争关心下一代的对象逐年上升。

(4)离退休党支部抓好离退休党员的日常管理、政治学习,离退休党支部活动。

(5)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抓好老年组织活动的协调工作和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比赛等活动。

 二、组织管理

 1、活动的计划。年初由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和老年组织共同讨论,制定全年活动计划。

 2、活动的方案。每项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交通、安全措施、服务措施、注意事项、有关责任人等。

 3、比赛或表演活动。

(1)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一般以片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2)代表学校外出参加的比赛,采取公开选拔队员的方式组队。老年组织要提前做好有关组队工作。

(3)表演活动。鼓励老同志积极参与老年组织或学校举办的各种表演活动,如人员不够,可适当吸收3年内将要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配偶参加。

 4、外出活动。老年组织组织的外出活动,不接受离退休人员亲属或配偶自费参加。

 三、基本保障

 为了用有限的经费开展更多的活动和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原则上只提供以下的经费。

 1、器材。所有活动,由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提供公用器材及活动

道具。

    2、伙食。老年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外出活动、交流活动,遇需要用餐的,一般以工作餐标准用餐。

    3、服装。组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和大型表演活动所需服装,一般情况下采取集体租用方式。

 四、活动奖励办法

 1、片区活动:一般以实际参加活动人数购买发放奖品、常年由于身体的原因或年龄80岁以上从未参加片区活动的,由离退休科、离退休党支部、片长半年上门慰问一次。(参照慰问制度)

 2、老年组织组织的活动,一律以活动方案的奖励办法执行,一般以实际参加活动人数购买发放奖品。

    3、组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和大型表演活动,获奖的可给与参赛选手适当的奖金奖励,参演的可给与参赛选手发放纪念品。

    4、鼓励老同志参加上级部门征文、征稿活动,获奖的可给与参赛选手适当的奖金奖励,未获奖的可给与参赛选手发放纪念品。

 5、为大型活动或比赛聘请的讲课教师、艺术指导或教练,给予

一定的补贴或纪念品。

五、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试行。